会计人员应该谨记的八个小常识 学会计已经成为了当今的潮流
但是想要做会计的话有没有这么简单
做了会计的或也还有一系列要遵守的原则
那么作为会计人员要遵守的原则有哪些呢
跟仁和一起来看一看会计应该遵守的八个小常识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法律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别现象,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则不加盖公章
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和汽车票等一般都没有公章
二、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三、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根据《法律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1、结账的记账凭证,2、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四、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
根据规定,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
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五、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
《法律规范》中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一般 3 厘米为宜
六、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吗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七、在合计处理中,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红色墨水:1、根据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另外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编辑的《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及问题解答(第一辑)》,在解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