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 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 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1、日常监测 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 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 3 个~5 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 灭菌质量的监测 4
1 通用要求 4
1 对灭菌质量采纳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3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
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6 根据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 PCD 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2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4
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2 化学监测法 4
1 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假如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