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岗位职责 (一)供电所所长(副所长)岗位职责1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带领全所员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2
制订本所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优质供电;4
加强电力营销工作,严格执行电价政策,仔细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5
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供电量、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等进行讨论,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考核;6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所内全部资产,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抓好增收节支工作;7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8
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养;9
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及时编制和按时、准确报送;10
全面处理好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受所长委托管理分工的任务,并对所长负责
(二)线路维护班班长岗位职责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仔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2
拟定本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3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形势,讨论安全工作,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办法,仔细做好安全考核;4
负责 10 千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