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

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_第1页
1/25
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_第2页
2/25
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_第3页
3/25
《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原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依法建设的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四条 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进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并将物业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住宅小区管理保障资金;专项用于扶持老旧住宅小区的基础建设和物业管理.第七条 构建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机制,完善诚信服务体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进展.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二)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审核;(三)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四)建立物业管理专家库;(五)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物业管理经营活动;(六)指导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九条 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二)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参加物业管理工作;(三)负责住宅物业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和采纳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工作;(四)负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 (五)监督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和使用以及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工作;(六)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保定市物业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