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公司考核制度行为法律规范及责权规定 第一节 行为法律规范一。 管理人员行为法律规范第一条 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公司保持一致.时刻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声誉,不做有损公司利益、有损公司声誉的事。第二条 顾全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第三条 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员工应一视同仁。第五条 尊重员工、尊重他人。关怀员工生活,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与解释工作.第六条 要正确评价自己,摆正位置。要尊重客户、尊重同级。第七条 讲正气、讲道德、讲文明、讲团结、讲合作,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第八条 加强自律,接受监督。有违纪违规行为,应主动检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第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第十条 爱岗敬业,不计个人得失。二. 员工行为法律规范第一条 服从管理,听从调遣,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声誉。第三条 尊重领导、尊重客户、团结同志,互相关怀、互相爱护。第四条 上岗后,工服洁净合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注重公司整体形象第五条 操作法律规范,程序合理,工具摆放有序,设备保养及时.第六条 对本岗工作范围、内容、标准清楚。第七条 在岗做到“四轻”即:开关门轻、走路轻、说话轻、操轻。第八条 做到“十不准”:(1) 不准顶撞领导、顶撞客户.(2) 不准在岗收听、观看任何刊物和音像类等。(3) 不准在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4) 不准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接、打客户电话。(5) 不准私拿、收受客户财物。(6) 不准擅自进入客户房间,与客户乱拉关系。(7) 不准在岗乘客用电梯;不准在岗会客。(8) 不准浓妆艳抹,披头散发、留指甲、染指甲、染发,戴耳环、耳坠、项链、手镯等饰物;男同志不准留长发、留胡须、染发.(9) 不准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搞老乡观念、拨弄是非.(10) 不准在公司工作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谈恋爱。三。 员工服务法律规范第一条 服务用语:文明礼让,态度和气,语言亲切,表达清楚。您好!请进;请坐;请讲;对不起;请稍等;让您久等了;请慢走;有事多联系;谢谢;请留步;再见;请您消消气;有话慢慢说;欢迎您监督帮助;打扰了。第二条 服务语言要求:做到“三个不讲”和“四个不能"(1) “三个不讲”即: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