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公司考核制度行为法律规范及责权规定 第一节 行为法律规范一
管理人员行为法律规范第一条 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公司保持一致
时刻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声誉,不做有损公司利益、有损公司声誉的事
第二条 顾全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三条 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身先士卒、以身作则
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员工应一视同仁
第五条 尊重员工、尊重他人
关怀员工生活,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与解释工作
第六条 要正确评价自己,摆正位置
要尊重客户、尊重同级
第七条 讲正气、讲道德、讲文明、讲团结、讲合作,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第八条 加强自律,接受监督
有违纪违规行为,应主动检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第十条 爱岗敬业,不计个人得失
员工行为法律规范第一条 服从管理,听从调遣,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声誉
第三条 尊重领导、尊重客户、团结同志,互相关怀、互相爱护
第四条 上岗后,工服洁净合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注重公司整体形象第五条 操作法律规范,程序合理,工具摆放有序,设备保养及时
第六条 对本岗工作范围、内容、标准清楚
第七条 在岗做到“四轻”即:开关门轻、走路轻、说话轻、操轻
第八条 做到“十不准”:(1) 不准顶撞领导、顶撞客户
(2) 不准在岗收听、观看任何刊物和音像类等
(3) 不准在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
(4) 不准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接、打客户电话
(5) 不准私拿、收受客户财物
(6) 不准擅自进入客户房间,与客户乱拉关系
(7) 不准在岗乘客用电梯;不准在岗会客
(8) 不准浓妆艳抹,披头散发、留指甲、染指甲、染发,戴耳环、耳坠、项链、手镯等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