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承诺共同遵守:一、 内容(1)乙方向甲方以有偿收费方式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为甲方发送宣传信息。(2)协议签订后,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信息发送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发送服务。二、 信息内容与信息资费(1) 信息内容:(2) 信息资费,见下表: 发 送 类 型数量合计(条)单价(元)小计(元)备注移 动、联 通合 计(3) 信息在 4 月 30 日 之前发送完毕。三、 付款方式双方约定选择以下第 1 种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以现金或者银行转帐方式全额支付信息发送费用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把甲方信息发送完毕.(2)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信息发送费用的 50%作为信息发送预付款,待乙方为甲方信息发送完毕后,甲方于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信息发送费用剩余款项给乙方。(3)信息发送完毕后,甲方于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信息发送费用给乙方。(4)其他约定:四、 双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甲方信息的正常发送。(2)信息发送中若出现手机信息接收方的投诉或信息发送内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责任由甲方负责。(3)甲方所要发送的商务信息内容应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交。一般情况下,在甲方递交信息内容后乙方在 24 小时内会发送完毕。(4)如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发送信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5)乙方平台对于甲方提交的商务信息在早上 8:00—18:00 时段发送。甲方要求乙方超出此时段发布,乙方有权予以拒绝,特别情况双方另行解决.(6)甲方不能向乙方指定帐号以外的任何帐号汇款,否则该项财务核算为无效(特别情况经双方确认授权,可以适当变通)。五、 安全责任甲方保证所递交发送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并对发送的信息内容单独承担责任,不得传播含有以下内容信息:(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卑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造谣中伤,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反动、色情、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恐吓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的。(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它内容的.六、 免责条件(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战争或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