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射与函数 讲学案〖学习目标及要求〗:1、学习目标: 1.使学生了解映射的概念、表示方法;2.使学生了解象、原象的概念;3.使学生通过简单的对应图示了解一一映射的概念;4.使学生认识到事物间是有联系的,对应、映射是一种联系方式。2、重点难点:映射、一一映射的概念3、高考要求:理解映射的概念 注意映射与函数的区别4、体现的思想方法: 类比,数形结合5、知识体系的建构: 函数知识体系〖讲学过程〗: 一、预习反馈: 二、探究精讲: (I)复习回顾1:前面学习的元素与集合的关系“∈”、“∉”,集合与集合的关系“⊆”、“⊂≠ ”“⊈”;2:在初中学过一些对应的例子(1)对于任何一个实数,数轴上都有唯一的点和它对应;(2)对于坐标平面内的任何一个点,都有唯一有序实数对(x,y)和它对应;(3)对于任意一个三角形,都有唯一确定的面积和它对应;(4)对于任意一个二次函数,相应坐标平面内都有唯一的抛物线和它对应。(II)讲授新课1. 映射的概念a.观察下列对应, ,对应法则:开平方;,,对应法则:平方;, , 对应法则:求正弦;(对每个对应都要强调对应法则,集合顺序)问题1:这三个对应的共同特点是什么?这三个对应的共同特点是:对于左边集合A中的任何一个元素,按照某种对应法则ƒ,在右边集合B中都有唯一的元素和它对应。b.映射的定义一般地,设A、B是两个集合,如果按照某种对应法则ƒ,对于集合A中的任何一个元素,在集合B中都有唯一的元素和它对应,那么这样的对应(包括集合A、B及A到B的对应法则f)叫做集合A到集合B的映射。记作:f:A→Bc.象,原象的概念 给定一个集合A到集合B的映射,且a∈A,b∈B。如果在对应法则f的作用下,元素a和元素b对应,则元素b叫做元素a(在f下)的象,元素a叫做元素b(在f下)的原象。注意:(1)映射有三个要素:两个集合,一种对应法则,缺一不可;(2)A,B可以是数集,也可以是点集或其它集合。这两个集合具有先后顺序:符号“f:A→B”表示A到B的映射,符号“f:B→A”表示B到A的映射,两者是不同的;(3)集合A中的元素一定有象,并且象是唯一的,但两个(或两个以上)元素可以允许有相同的象;例:“A={0,1,2},B={0,1,1/2},f:取倒数”就不可以构成映射,因为A中元素0在B中无象(4)集合B中的元素在A中可以没有原象,即使有也可以不唯一;(5)A={原象},B {象}。d.例题分析: 例:判断下面的对应是否为集合A到集合B的映射,并说明理由(1)设A={1,2,3,4},B={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