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工作方法与技巧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做好当前的信访接待工作,对于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有必要就信访接待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问题进行仔细的讨论,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妥善地处理所遇到的信访问题. 一、信访接待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信访观与信访理念 (一)信访接待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信访观.基本观念是什么?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仅从信访接待人员方面来说,基本观念就是对信访工作的最基本的认识。也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信访观问题。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一个人的心态与理念的结合体。再进通俗一点,就是接待者的心态与工作理念的结合物. “信访”两字很有特点,“信”字是由“人”和“言”组成的,“访”字是“言”字旁加个“方”字,也就是说:人要说话,就必须有个地方。进一步说:党和政府设立信访部门,就是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讲话的地方,而且是讲那些难以解决问题的话的地方。信访部门就是最直接联系群众、最直接倾听群众意见、最直接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部门,是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的部门.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信访部门,是最能反映执政特色的部门。在信访部门,我们能够直接听到各种各样的群众意见和呼声,能够听到对政策执行过程中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因此,各级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关注,而解决信访问题,实际上就是不断改进工作、完善工作的过程.我们知道,对于信访工作来说,一个是程序性办理,一个是实质性办理。各级党委政府的信访部门大多是程序性办理,而我们这些基层的职能部门的信访大多是实质性办理。因此,我们就必须弄明白这两种信访程序的实质不同。由于两个办理的实质不同,其工作的方法也就不同。程序性办理,重在根据信访条例把各种受理的程序走完,以程序要求基层与责任单位解决信访问题,从接待、立案、交办、跟踪督导、检查、结案、报告、回访、复查、复核等程序上,来保证信访案件的办理到位,而不是实际到案发单位具体解决信访问题。这样一来,程序办理实质上就是一个交办者、监督者和验收者,而不是一个案件的真正的实际办理者。与程序办理不同的是实质办理,这就是基层一线同志要面对的问题。实质办理,就是要实际去办理信访案件,而不是交办或者转办。这就对信访接待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基层工作的难点所在。上级接待部门可以动动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