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XX年9月1日,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我院于当日立案
该案与(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同一人,诉讼标的为同一标的,由于(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分了两个阶段,所以申请人分了两次向我院申请执行
承办人将两案合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于次日前往被执行人处向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
该公司负责人马均利来后,其强调外面拖欠他们公司有3200余万元的债务,拖的公司现在经营困难,原来用于还债的钱由于没到位,所以无法履行债务
承办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扬教育,被执行人答应一旦有货款到账就履行
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20万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并将44万元存款划至法院账户
共计到账66万元
将32号案件的执行款567495
8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
至此,(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强1Word文档制执行终结
对于(XX)西铁执字第35号案的500000元执行标的,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处执行未果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向我院供应了其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40万元
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了履行债务通知书
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对40万元到期债务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按通知履行义务
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打算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强制执行,次日向第三人送达了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经过对第三人的法制宣扬教育,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