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50kw 光伏扶贫项目质量评估报告总 监 理 工 程 师:总 工 程 师:总 经 理:监理单位 (章):吉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0 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一、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为 50KW 光伏发电工程,BAPV“安装型”太阳能光伏建筑。建筑周围无明显遮挡物,经初步测算,屋顶有效使用面积总和近 465 平方米。二、 工程建设相关单位1、建设单位: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政府2、设计单位:吉林省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3、施工单位:吉林市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监理单位:吉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工程监理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GB/T50328)2、国家技术标准、法律规范3、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说明4、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四、 工程质量监理情况 根据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要求,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努力抓好工程施工中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在事前控制中重点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建立质量监理体系,定期召开施工场地例会,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检查进入现场的原材料及构配件的合格证,对国家要求进行复检的原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试。对质量明显有缺陷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用于本工程。在事中检查中,严格根据国家现行施工法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对工程进行平行检验和巡视检验。对关键部位重点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在工序施工中,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对每一道工序在施工单位自建、专捡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理复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事后控制重点抓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完善监理资料。五、 工程质量评估1、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合格证、检验报告、复试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对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及时取样送检,检查结果合格。2、主体工程结构质量合格3、各分部项、分部工程质量合格4、工程外观质量合格,使用功能满足要求.5、隐蔽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齐全。6、施工过程符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