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于 10 月 15 日起牵头组织开展市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注重部门联合。成立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一把手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联合市公安、市容市政、旅游、民政、残联、工商、火车站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设宣传发动、现场执法、综合协调三个工作组,分工协作,形成了全市联动的强势整治格局。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联动机制。深化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治重点,落实职责分工,细化推动举措,务求工作实效.建立了联络员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总结本周整治工作情况,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注重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邀请电视、报纸等媒体参加整治行动,正面加强舆论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大力宣传“四大整治”的重要意义,教育宽阔市民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营造了高压打击、全民参加的良好舆论氛围.四是突出整治重点,迅速展开行动。根据前期摸排,现场执法工作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有重点、分区域的快速展开行动.先后开展了以“黑车”、“三小车”、拉客“黄牛”和非法组客点为重点的整治行动,以“黑班线”为重点的整治行动和以“克隆"出租车为重点的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 12 月 7 日,市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查获运输违章案件 350 余起,车站地区及部分商贸区、旅游景点、居民小区的道路运输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苏州港前 11 月完成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双超”去年全年截止 11 月底,苏州港完成货物吞吐量 39078。59 万吨、外贸进出口量 9595.09 万吨、集装箱运量 525.48 万标箱,较去年同期增长分别为 12。62%,7。13%,24。66%。港口主要生产指标处于全国前列,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两项指标已超去年全年。煤炭作为苏州港主力货种表现依旧抢眼,前 11 月累计完成9499。93 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 21.96%,其中张家港煤炭完成吞吐量 6854.45 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 33.64%.金属矿石完成吞吐量 9022.61 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 10%。其中太仓港完成 3904.86 万吨,同比增长 38。83%,增速明显.一是太仓港抢抓长江口-12.5 米深水航道上延机遇,全力打造铁矿石江海中转价格优势、效率优势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