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照明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保证小区内公共照明灯具的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小区公共照明的管理; 三、职责:(一)工程部值班人员或综合维修工负责灯具的检查、维修;(二)秩序维护员有检查、监督的职能;四、公共照明检查流程(一)公共照明日检查1。综合维修工每天对广场照明、园区公共照明、单元门口及大堂照明设备巡视检查;2。检查公共照明灯具、灯罩、灯杆是否完好;室外公共照明灯具的防雨密封是否完好;3。日常开启灯光时间源 95%为正常工作状态;(二)公共照明周检查1。每周对楼道、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广告灯箱、屋面发光字、公共照明配电柜等公共照明进行检查;2 每周检查电气线路完整无损、无外漏电线、保证线路绝缘良好;3.日常开启灯光时间源 90%为正常工作状态;(三)公共照明月检查1。每月检查楼道消防安全指示灯、楼道内应急照明灯、公共照明控制箱;2。检查电气线路完整无损、无外漏电线、保证线路绝缘良好;3.应急照明应保证随时开启正常,灯光完好率 100%;公共照明控制箱各元器件动作正常,无异常澡音和气味、螺丝有无松动、标识是否清楚等(公共照明控制箱检查标准详见附表);五、公共照明更换流程(一)物业工程人员接到报修灯具损坏时,去现场察看灯具损坏的原因;1。在不需要耗材的情况下能现场修复的即时维修完成,然后去颐家中心前台领取《工作任务单》,现场填写,并告知已经维修完成,部门留存第二联《工作任务单》;2.经现场查看若需要更换材料时,到颐家中心客服前台领取《工作任务单》;(二)凭《工作任务单》,去工程库房领取维修材料,将《工作任务单》第三联留存库房;(三)现场进行维修。一般照明的故障要求在 1 个小时内解决,遇到重大故障时需通知工程主管给予现场指导,总体维修不能超过 24 小时。(四)维修完成后告知颐家中心前台或相关部门,并在《工作任务单》上双方签字确认;(五)将《工作任务单》交至工程主管指定的专人保管,并在《工程部值班日志》上填写;六、公共照明开关时间楼宇外公共区域照明为时间控制器(微电脑定时自控开关)控制,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按天气情况调整照明时间,尽量节约能源。原则上开灯时间如下(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序号月份开灯时间13 月-5 月晚 7:30 时—次日早 6:00 时26 月-9 月晚 8:30 时—次日早 5:00 时310 月-12 月晚 7:00 时-次日早 6:00 时41 月—3 月晚 5:30 时-次日早 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