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动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范围:公务员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依法行政基本素养—-包括完成正常业务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的质量及数量如何,考核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情况、遵纪守法、遵守工作纪律、文明执法等情况;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具有积极性、主动性,业务上是否肯钻研,勇于创新;是否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对待管理相对人的态度是否和气、有耐性;对领导干部还要考核全局观念、创新意识、依法行政执行情况等
(二)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是否依法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有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是否正当合法,是否体现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原则;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等
(三)社会评价对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中是否有被投诉的情况,行为是否法律规范,是否根据法定条件、程序、期限办理各种事项;定期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社会调查,通过问卷结果评价执法人员的执法业绩
第四条 考核方法: 对机关工作人员中要坚持做到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平常与年终考核员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考核方法实行平常考察与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1、平常考察: (1)通过对《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学习以及各项活动的表现,考核执法人员业务,理论知识掌握情况
(2)通过群众投诉、群众来信来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考核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
(3)通过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执行,考核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4)通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考核执法人员的工作实绩和成果
2、定期考核: (1)年终考核,结合年终评比,每个干部进行自我总结,并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