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科学进展本领和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及推动改革创新能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养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子集团、直管单位后备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后备管理人才工作的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坚持科学规划,备用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任人唯贤的原则; (五)坚持平等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 (六)坚持注重实绩,培育提高的原则; (七)坚持优进绌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八)坚持服务大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三条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董事会提名考核委员会会同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根据管理程序,以参加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的方式,参加对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的评价评议,参加中层后备管理人才的培育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中层后备管理人才的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说明,并对中层后备管理人才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各党支部(党总支)按管理程序参加中层管理人员的推举与日常的培育
第三章 条件与资格第七条 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能刻苦学习和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相关的管理法律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忠诚兵器事业,忠诚公司进展,对兵器事业和公司进展愿景具有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公司改革进展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理想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