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会议程序,建立、健全公司决策机制,提高公司总体运营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地协调工作,讨论落实各事项的对策措施与解决问题方案和时效管制,预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顺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与战略,并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法律规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2、原则与精神: 原则: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
精神:不讲理由、不听借口、只看结果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与专题会议及临时性会议
4、职责: 4
1 行政部:负责会议室的管理、维护、安排及一般会议的执行监督、稽核工作;负责公司总经办会议与公司接待会议的会场安排与会场准备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需求的例行会议与专题会议及检讨会议等组织主导及相关工作
3 总经办:督查公司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执行情况与修订
4.会议分类:按会议性质与内容分为:公司管理例会、日常部门例会、专题会议、临时会议 管理例会:(周管理例会、月管理例会、季管理例会、年管理例会)属经营管理会 部门例会:(部门周、月工作推动检讨会、培训会议) 专题会议:(产销会、品质会、评审会、研发会、季度工作总结发表会等) 临时会议:(临时产生的需要组织会议形式或接待会议等)5、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5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会议主办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5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时间调整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最短 4 小时前,临时会议和特别情况例外)通知对象为与会人员5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邮件和电话通知
但需对会议议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