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公司出入生产厂区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讨论稿)各部门、课:为法律规范公司出入生产厂区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现将《公司出入生产厂区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发放给你们,请各部门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附:公司出入生产厂区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出入生产厂区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本公司生产厂区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合进出生产厂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
第一条 员工进入生产厂区(包括浮选厂),必须佩戴安全帽、上岗证、穿工作服、工作鞋,缺任何一项,门卫应该拒绝进入
第二条 外来参观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外来参观人员,先到综合部办理手续
综合部根据有关人员的参观要求,填写《外来人员参观(检查)接待申请表》,明确参观人员的单位、人数、参观内容、参观区域、参观时间及大致路线,明确陪同的领导与部门,报综合部分管领导审核,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按参观人数,每人发给《参观证》
2、陪同人员应将经领导审批后的《外来人员参观(检查)接待申请表》交门卫,门卫应仔细核对申请表上人数与参观证数量,无误后每人发给一个安全帽并放行进入生产厂参观,同时在外来人员记录薄上做好记录
3、参观结束后,门卫收回安全帽,陪同人员收回《参观证》并交综合部,《外来人员参观(检查)接待申请表》经陪同人员填写有关内容后留门卫保存备查
第三条 外来检查人员及客户业务人员进出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综合部填写《外来人员参观(检查)接待申请表》,明确要来检查的部门、人数、检查的内容、岗位、时间等等,同时应明确陪同检查领导和部门
需检查人员填写的内容应由检查人员填写并签字,《外来人员参观(检查)接待申请表》经综合部分管领导审核,分管生产领导批准后进入下一个程序
2、综合部给每位检查人员发给《检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