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法律规范,明确要求,法律规范行为,制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服务法律规范: 1
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干净、大方; 2
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法律规范,语气温柔,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 办公秩序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宁静有序
职员间的工作沟通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别情况除外)
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 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 50-100 元的扣薪处理
二、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 物资分类 1
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