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资管理办法(初稿)(一)总则第一条 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本办法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第三条 本办法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竞争原则、激励原则、经济原则、合法原则
(二)岗位工资制第四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五条工资模式 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岗位工资为主进行分配,其目的是为员工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其员工的进展与成长
第六条评定工资原则1
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岗定职,以职定责,以责定酬,责、权、利相结合的同工同酬分配原则
工资的升降实行三个挂钩: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工资与业绩评价挂钩、工资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挂钩
以不断提高公司效益为依据,逐步稳妥地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
第七条工资结构1
员工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四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为员工基本工资,作为缴纳社会保险、提取住房公积金、计算缺勤工资的基数
基本工资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占总工资的 80%;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职务高低、所在岗位必须的知识、技能、经验以及责任程度和作用的不同来确定,分为三级,具体见附表一
根据工资与企业效益及个人贡献大小相挂钩的原则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额根据当月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本年度按总工资的 20%标准控制月绩效工资总额,以后各年由管理服务公司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对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工龄工资:为了增加企业凝聚力,鼓舞员工为本企业长期服务,从 2025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员工工龄工资按实际到本企业工作之日起,每年标准为 50 元/月
第八条 工资评定1、评定原则1) 岗位档次评定依据(见附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