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公司考勤、休假、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员工的尊章守纪观念,增强团队意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仔细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录入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录入指纹(每日 4 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阶段性(包括年度和月度)个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七条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 具体规定第八条 正常工作时间(一)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为标准
(二)上午上班时间为 8 时,下班时间为 12 时;下午上班时间为 13 时 30 分,下班时间为 17 时 30 分(夏秋季下午上班时间为 14 时,下班时间为 18 时)
(三)遇有特别情况公司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全体员工应当遵守
第九条 加班(一)如有紧急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加班,员工必须自觉服从安排;拒不服从者,酌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二)因工作需要,本人主动要求加班的员工,需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报告
(三)各部门经理负责,以部门为单位及时填写当月加班人员登记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统一报送综合管理部考勤管理员,考勤管理员整理汇总报请总经理批准
或经批准的加班人员登记表,由考勤管理员报送财务,用以核算
(四)“加班”时间,本年度内可累积计算、使用,跨年清零
第十条 调休(一)为方便员工生活,原则上允许员工使用已有的“加班”时间,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作调休使用
(二) 申请“调休的时间”不得超过已有的有效加班时间
(三)已享受调休的加班时间,不再享受加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