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及公司财产的安全,在发生火灾事件的同时,为我们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公司一直本着”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的宗旨,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特对公司员工进行职工消防安全培训: 火灾成因与进展趋势 火灾,是目前世界各国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之一.各国都极力从火灾发生的原因中寻求预防对策。我国公安消防机构,在总结消防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讨论火灾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实行预防措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一、火灾 火灾按其性质、物质燃烧特性、起火原因、损失情况、发生场所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国家消防标准(GB4986——85)根据物质燃烧特性把火灾分为四类: (一)A 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燃烧时一般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二)B 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加热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清、石蜡火灾等。 (三)C 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四)D 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等金属火灾等。 二、火灾损失分类 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公通字[1996]82 号《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第 6 条规定:根据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将火灾划分为三类: (一)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三、火灾成因 人类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千秋功业。因此,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消防技术法律规范指导人们预防火灾,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火灾的发生有其固有规律和特定的因果关系,但它与社会的环境、经济的繁荣、财宝的集聚、人为的过失、潜在的因素是分不开的。是有了解它,认识它,才能对症下药,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一)生产、生活中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 火灾统计资料表明,在历年发生的火灾中,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很多,但是,无论哪一种原因,几乎都与人们的思想麻痹有关。 1、使用明火不慎。 使用明火不慎造成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