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市经理,副经理购车补助的规定为激励员工勤奋工作,拼搏进取,提高效率,制造最佳业绩
同时给员工提供现代工作和生活方式,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
实施公司的人才进展战略,弘扬企业精神,培育和建立公司的核心人才团队,激励和保障具有专业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同进展,公司决定在正常薪酬体系之外,为公司的核心人才配备交通工具
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热爱本职工作,忠诚于公司,有开拓精神
带头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任的经理,副经理3
能无偿的到施工场地及业主家处理售后服务4
能无偿的为公司执行出车及服从公司派车,为公司服务
补助办法 1
现任经理在购车时一次性补助 2 万元,副经理补助 1
5 万元 2
自公司审批并购车后,每年没车补 3000 元,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任务后(按各门市分别计算)再补 2000 元,完不成的不补,每年年底计算补助
补助期限为三年
其他条件 1
接受补助人员必须在公司断续留职三年以上,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按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包括产假,婚嫁,超出的视为请假,不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请假超过半年的按自愿离职处理
在自购车起三年时间内无故离职或由于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个人无条件全额返还公司为其配车所支付的费用
四.车辆管理: 1
所购车辆以个人名义过户,车型由个人选择,产权归个人所有
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车牌、保险单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车辆日常使用以及维护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公司不承担车辆其他任何费用,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外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年期间除车辆更新换代情况外不得转让车辆
车辆的日常使用以公司业务为主,公司活动时服从公司调配
审批程序a)凡符合配车福利条件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