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 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管理规定为了强化和法律规范公司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现结合公司售后服务工作的当前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定
一、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是公司售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执行主体是参加公司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设计人员、工厂管理人员、车间工人),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
二、公司售后服务部隶属于公司生产部,由生产副总担任负责人
三、售后服务工作范围:所有与公司产品和工程施工相关的(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现场验收、相关验收手续办理、质量回访等
四、售后服务工作汇报要求:1
售后人员于每周二、周五向生产副总汇报工作,要求对售后服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说明
汇报方式:手机短信(分别发至生产副总和生产部内勤,由生产部内勤记录备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
每到达一个项目现场(油库)和离开都必须向生产副总汇报
对于不汇报和谎报者,将根据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对每个项目整体完成或阶段性的售后服务工作要求编写书面总结,总结汇报现场情况和处理结果的状态、项目现场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汇报方式: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
五、售后服务的财务管理及费用支出规定:1
生产部内勤负责工厂售后服务人员的所有票据初步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最终审核
售后人员出差依生产副总之命令
出差员工借支差旅费需填写现金借款单,现金借款单需写明借款时间、出差人姓名、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出差地点、借款金额,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查、财务部经理签字审核,方可从财务部借款
原则上借支差旅费不超过 2000 元现金(特别需要除外),出差期间差旅费不够时应向生产副总汇报,由生产副总通知财务部经理安排汇款,否则一律不予汇款
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差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费、招待费、提款手续费、手机费、办公费(办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