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权限,保证各项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派驻企业中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1
1 本办法适用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派出 到控、参股公司、房地产项目任职的所有人员
2 外派异地工作人员原则以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为主
3、管理要求2
选派程序 2
1 公司总部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提出外派建议,填写《拟外派人员审批表》(见附件一),说 明外派意图及拟外派人选建议; 2
2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对拟外派人员进行考察、提出相关建议,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对担 任派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根据公司管理授权中的规定 办理; 2
3 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部组织并会同派出部门与外派人员、派驻公司签订外 派协议(外派协议样本见附件二),对外派期间的工作任务、考核要求、外派期限、薪酬福利 等进行明确规定; 2
4 公司总部按法定程序推举至派驻公司
外派人员的基本资格要求 3
1 公司总部正式员工; 3
2 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养; 3
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担任管理人员时需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3
4 担任派驻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 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并在公司总部工作至少半年(含)以上;其余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 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并在公司总部工作半年(含)以上; 3
5 身体健康,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
6 公司总部规定的其他要求
7 如遇有特别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力资源总监和公司总裁特批后方可派出
外派人员的任职要求 4
1 全面完成公司总部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4
2 维护公司总部的整体利益和公司形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