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经营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仓库以及各门店。一、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安全小组),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二、公司安全小组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二)其他安全检查: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实行措施时;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三、 安全检查要求:(一)公司总部、仓库和门店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二)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安全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门店店负责人是本部门和门店安全经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常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五、公司总部、仓库和各门店均应配备安全员(兼职)一名,人员安排由总部、仓库和各门店自定并向安全小组备案。安全员协助各负责人做好的安全工作,其有以下职责:(一)懂安全、会操作,熟悉本管辖区域各环节的安全工作;(二)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潜在的安全隐患;(三)根据本制度第三条要求组织好本区或本店的自查自改工作。六、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小组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实行相关紧急措施.七、公司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现场、办公室、宿舍、门店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检查结束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