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干部职工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培训管理工作,满足公司多元化进展战略进展对人力资源的要求,科学有序地进行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职工培训工作坚持服务企业、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干部职工
第二章 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权责划分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全司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机构与管理部门
公司培训中心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
第五条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公司、培训中心二级管理模式,日常工作由培训中心负责统筹组织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与定位:(一)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方针制定中长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二)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全公司培训管理的政策与制度,对全公司的培训工作在流程、制度上进行法律规范
(三) 指导、检查、监督各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法律规范全公司的培训工作
(四) 监控全公司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 依托培训中心,整合公司各项培训资源,推动各单位的培训资源共享,实现培训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六)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安排协调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七)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责:(一) 负责根据公司总体规划,策划实施全公司的培训工作
(二) 负责全司课程体系建设以及讲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三) 负责提报培训需求与计划、落实送培人员、上报报表和材料等工作
(四)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第九条干部职工员工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让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熟悉企业文化,掌握相关职级工作知识和技能,增强责任心和荣誉感,把个人职业生涯与企业的进展紧密结合在一起
第十条参加培训对象(一)所有新进员工,必须在进入公司后参加封闭式岗前培训课程
培训考核合格作为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必要条件之一;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
补考仍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