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微信群管理规定(暂行) 一、目的 公司微信群的设立,为员工提供了一个沟通协调、沟通工作、分享经验的即时发布平台,有效强化了企业内部的沟通沟通,并在对外宣传与信息沟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管理公司各类微信群,保证信息传递及时、畅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部门、各控股企业官方微信群及工作群三、建立准则(一)可根据公司或部门工作需要建立相关微信群组,凡以各部门、各项目办或各子公司名义建立的对外微信群,应由需求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建立
(二)需长期使用的微信群,应在微信群成立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填写《微信群信息登记表》(附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一般情况下,加入公司内部各类微信群的人员应为公司员工,如需添加外部人员,应请示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加入
(三)明确划分各微信群组使用功能界限,及时清理过期群组,避开造成混乱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总公司微信工作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及维护,并负责引导、监督各部门、控股企业官方微信群
(二)各部门、各项目办或各子公司自觉遵守微信群管理规定,对自行建立的微信群进行监督管理
五、群管理员职责 (一)各微信群管理员由建群部门或公司指定,执行微信群管理办法,负责聊天监督、违规处理等
(二)群管理员负责审核入群、邀请加群等操作,有权将违反微信群管理规定的员工清出微信群组
(三)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有权制止,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言语,以及在群内点对点式的频繁对话
六、命名规则 (一)为法律规范微信群名称、便于管理,微信群名称及群成员应按规则进行命名
(二)微信群命名规则:部门/公司简称+微信群名,如“天高集团官方微信平台”
(三)群成员命名规则:群成员一律实名制,群昵称统一修改为“实名+公司+部门”,如:“张三+集团+总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