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有限公司 (2025)第 01 号 签发:关于对公司工作人员旅差费开支的规定 第一条 出差人员的旅差费包括住宿费、膳杂费、电话及短途交通费三项,根据不同人员到国内不同地区或城市实行不同的开支标准。 第二条 住宿费实行上限控制,按实报销,超支不补的办法,即在规定的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膳杂费按规定标准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方法。膳杂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 出差人员国内差旅费标准 项目职务 标准 交 通 费住宿标准膳杂费火车轮船飞机长途汽车单位:元 餐补总 经 理硬卧三等三等 实支销售经理硬卧三等特批 实支其他职员硬卧三等特批 实支注:此标准以到省会城市为准,到其他中小型城市、县城住宿标准减 %,连续在同一地点出差工作 天以上者住宿标准减 %。 第四条 住宿费开支办法,工作人员在国内出差,必须将在住宿费票据交财务部作为报销凭据,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建议不提倡这样做),无住宿票据时,按出差住宿标准给予 %的补贴报销,如住宿票据金额少于其住宿标准,给予差额部分的 %的补贴。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超支不补。 第五条 交通费开支办法:出差人员要严格根据出差交通费等级标准执行;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扣除车补;出差乘坐火车,若不购买卧铺票,可按列车硬座票价的 %发给个人补助;出差人员超标准乘坐车、船、飞机,必须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六条 膳杂费支付办法:膳杂费包括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等,按膳杂费标准全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自理. 第七条 销售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和会议,报销会务费,短途交通费只报销从车站、汽车站到目的地和从目的地到车站、汽车站的费用。 第八条 营销人员的旅差费以此为主要依据,按本规定有关条款借支,并按营销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经总经理批准,出差途中绕道顺便回家探亲或办私事,其绕道费自负。在家或办私事期间,不发住宿费,膳杂费和交通费。 第十条 其他有关规定:(一) 无论省内、省外出差均按实填报,决不允许签领超越自然日历天数的任何补助。(二) 在报销差旅费时,必须出具有始发期的车、船、机票或是用以证明始发期的其他证据,否则,财务部门不予计发。(三)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任何超规定标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