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养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未经允许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2、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14、员工上班时,仪表应保持干净、大方、得体,男职员不可留长发,可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轻便服装,但短裤(男)、超短裙、无后跟(拖)鞋不在此列。公司另有统一着装要求的,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15、上班时间职员应佩戴名牌。公司将根据职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统一制作名牌及名片。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三条 作息时间: 上午: 8:00——12:00 或 7:30—11:30 下午:13:00——17:00第四条 考勤管理:(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公司各部门考勤在每月 5 日之前交予综合部;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售人员)应根据“出差备案表”在部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二)员工不准迟到、早退.一月内迟到、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 元,第二次 20 元,第三次 50 元.迟到、早退在 30 分钟(含)以上、4 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 4 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三)如在上班途中出现紧急情况或其它情况(如生病等),不能及时赶到公司时,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