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能源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推动公司能源管理,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杜绝浪费现象,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实行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措施,减少能源购入储存、加工转化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原料煤、燃料煤、焦炭、煤气、电力、蒸汽、汽油、煤油,以及通过转化产生的耗能工质一次税费、循环水、脱盐水、除氧水、氧气、氮气、CO2 和压缩空气
第四条我公司能源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环境,追求持续进展,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和管理措施,把产品能源消耗降低最低”的方针
第五条我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司能源管理工作负责,职能处室、车间、分厂二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能源工作负责
第六条我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实行分工、分级负责制
公司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各职能处室和管理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能源管理工作负责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用煤、电、蒸汽、油及其他本制度所称的能源和耗能工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
第二章 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第八条能源管理涉及到职工生活、企业管理和产品生产的诸多方面,它是一个高度综合的管理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健全的能源管理系统,包括完善组织结构,落实管理职责,按标准配备计量器具,制定和执行有关文件,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该系统的建立可保证安全稳定供应生产、生活所需能源,及时发现能耗异常情况,予以纠正,并不断挖掘节能潜力
第九条能源管理系统实行公司、处室、车间三级能源管理体系,公司设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任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