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入职指引第一节入职与试用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三、入职第二节考勤管理一、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 5 天半,,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其中: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为工作时间12:00-13:30 为休息时间如有更改,按更改时间为准实施.二、考勤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如漏打卡,少打卡须在24 小时内通知上级,并进行相关登记。员工实际上班天数以打卡机记录为准,上下班不进行打卡的,当旷工处理。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3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旷工一次扣发一天三倍薪金。凡是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的,视自动离职,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3、请假、病假。(1)需本人提前一天申请,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无故请假或者擅自离开岗位 者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日工资罚款)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00 之前致电部门负责人,请病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需本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4、出外员工出外前填好《出外登记表》由部分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早退进行考勤.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外登记表》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外考勤。5、请假外出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三、辞职管理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业务部需本人提前一个月(设计工程部需本人提前两个月)直接向上级提交辞职申请.2、员工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公司资料交还公司,公司资料包括公司所有向员工提供的资料文件、物资、名片以及在职期间获得的所有客户资料、客户名片,对于丢失公司合同的,处于每份 200 元罚款,丢失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