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五)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条会计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根据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目、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五)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七)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必须会计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一)仔细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