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加强对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实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的动态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的各部门
第三条 营运部维修班负责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日常维护等工作;安全员负责日常监控、信息分析、通报反馈等工作;营运部负责复核及处理
第四条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摄像头、GPS 定位端、3G 信号天线、主机硬盘四大部分组成
其作用是进行信息的采集、传送和存放等
第五条 公司范围内安装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及其员工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设立车载视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 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的各部门负责人为兼职监控人员
第八条 监控中心应对监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 凡安装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必须落实主管监控责任,对采集到的信息、图像进行分析和复核,及时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进行处理,并按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控中心
第十条 监控中心应建立监控记录台账,对每天监控的情况仔细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十一条 对监控车辆应按重点时段、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分析,并随机抽查监控时段及监控数据
第十二条 安全员须按操作规程法律规范对车辆进行监控,须按要求下载、保存相关报警记录,并仔细如实填报《监控中心违章(违规)车辆日报表》
第十三条 营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辆行驶速度的限制标准依据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监控中心对监测过程中出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营运、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正常停车或驾驶员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应填写《监控车辆违章(违规)通知单》,在 1 个工作日内送车辆所属部门,经核实,部门须在 2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