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买 卖 合 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公司全有财产及经营权等所有权利转让给乙方,特拟定以下合同: 一、转让公司基本情况:本次转让为甲方所有的 公司院内资产、设备与厂房,经法院判决 15 名申请执行人拥有产权
评估价值 元
该公司院内资产、设备与厂房转让行为已经由全体申请执行人同意
二、债权、债务处理因甲方转让公司院内资产、设备与厂房前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转让款支付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共分 期通过指定的账号 将合同价款付清
四、产权及权利交割1、乙方通过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后,甲方将《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 鲁 1726 执恢 2—2 号)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执行裁定书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交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争议处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受让时,应当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保证金交付方式可约定
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相应交易费用等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