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二、专用条款刖言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合同通用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照阅读
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2
1款,在第(3)条前插入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本工程已委托(另定),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也作为组成合同文件的内容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排列为第(11)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
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1、《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技术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35号
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组织购买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
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方委托的职权部分
本工程委托监理,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人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期延误、设计变更、费用索赔影响工程造价的签证及任何付款凭证等
7、项目经理7
1项目经理职务:安全生产证书编号7
4发包人原则上不同意更改项目经理,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根据前项目经理的资质及相关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发包人没收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
8、发包人工作8
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现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