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竣工决算内部审计一、审计的分类(一)按审计活动执行主体的性质分类,审计可分为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
政府审计,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在我国一般称为国家审计
独立审计,即由注册会计师受托有偿进行的审计活动,也称为民间审计(社会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本单位内部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的独立审查和评价审计结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这种审计具有显著的建设性和内向服务性,其目的在于帮助本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顾问服务
它以增加价值和改善营运为目标,通过系统、法律规范的手段来评估风险、改进风险的控制和组织的治理结构,以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
(二)按审计时间分类1
事前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实际发生以前进行的审计
事中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审计3
事后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完成之后进行的审计
大多数审计活动都属于事后审计
事后审计的目标是监督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鉴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评价经济活动的效果和效益状况
目前,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多为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其他分类审计还可按执行地点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按审计基本内容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按实施的周期性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等
二、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目的 确保基本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确保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确保建设规模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确保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评价投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依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审计发〔2000〕64 号)第五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报批竣工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