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法律规范 JTJ 036-98 条文说明目 录制订说明1 总则2 术语、符号3 基层4 材料5 改性沥青6 改性沥青混合料7 改性沥青路面施工8 施工质区管理制 订 说 明 一、编制过程 交通部以交公路[1994]1265 号文下达《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法律规范》的编制任务后,由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讨论所拟订出“编写大纲(草案)”,并于 1996 年 3 月在重庆市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对“编写大纲(草案)”进行了讨论、修改,形成了正式的“编写大纲”,同时成立了编写组,落实了分工及编制计划
此后,编写组成员根据分工转入正式编写工作
随后,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讨论所对各参编单位的初稿进行了汇总、统稿,经编写组成员反复磋商,提出了法律规范讨论稿,于 1997 年 8 月分别寄送各参编单位和部分专家批阅
1997 年 IO 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编写组及有关专家参加的《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法律规范》(讨论稿)讨论会,会议对讨论稿的内容逐章逐条进行了仔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编写组在此基础上进行多次修改后,完成了法律规范送审稿
1998 年 5 月在重庆市,由交通部公路管理司主持召开了《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法律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与会专家对送审稿逐章逐节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和评议,编写组根据专家的修改意见与建议,再次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法律规范》报批稿,报交通部审批
二、主要制订原则 1.法律规范制订应尽可能系统、完整; 2.法律规范制订应具有先进性、有用性、可操作性; 3.应与其它有关法律规范、标准协调,并与国际上同类标准、法律规范接轨
三、指导思想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进展、交通量的增加,对道路使用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许多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工程及养护部门的道路工作者为改善国产沥青特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