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清扫保洁承包合同管理单位: (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为搞好我镇同建同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保洁质量,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进展,充分发挥公路在镇域社会、经济进展中的作用,使我镇公路养护体制法律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一、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5]49 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道、县道、镇道日常养护应实行承包制,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
二、清扫内容线路名称:保养里程:承包资金: 承包期限: 三、责任划分1、甲方职责(1)、根据“统一领导、分段负责、行业指导、科学管养、统分结合、包养到人,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办法,我镇公路日常养护和保洁实行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实行分段承包,择优进行日常养护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镇同建同治办、负责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并依照公路养护保洁合同书的要求,根据检查的结果,公路养护保洁费用按月支付给承包单位
(2)、对镇人民政府对镇公路清扫保洁管理服务公司进行考核监督
2、乙方职责1、乙方对抢修区域内的公路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管理
2、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要高度注意安全生产,对雷管、炸药必须由专人分开保管,并定期检查,领用手续必须齐全
爆破物品必须用于公路养护备砂,不准转卖或挪作它用;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施工作业地点前后要设置明显的作业警示标志,没有设置标志的不得施工,善自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