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馨花园110KV 线路入地工程(合同编号:GCD-136)建设单位: 海南运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海南威特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五月日 兰馨花园 110KV 线路入地工程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海南运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海南威特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南运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迁建 110KV 桂东线、桂玉 线电缆 入地 工程 ,接受了海南威特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并于 2025 年 5 月日 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7900000 。 00 元(人民币大写: 柒佰玖拾万元整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合同谈判备忘录;(3) 专用合同条款;(4) 通用合同条款;(5)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另册);(6) 其附件(含各种承诺函,相同问题的承诺函时间以最后的承诺函时间为准)(另册)。上列文件汇合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上述文件的组成部份相互补充、互为说明,文件间若有矛盾时,按上述文件顺序从前至后解释,补充协议及澄清文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3、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1)根据合同约定施工、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满足国家《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及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其它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工程进度确保根据业主规定的工期进行。(4)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实行积极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5、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6、合同生效条件及其它1)本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生效:(1)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件规定提供合格的履约保函后;(2)本合同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2)本合同正本 2 份,合同副本 4 份,具有同等效力;正本合同双方各执 1 份,副本承包人执 2 份,发包人执 2 份。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