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人事调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各部门的进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适用于所有员工内部调动
第三条调动类别1
调动:指因工作需要,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跨部门人员调动
2 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
3 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
第四条员工调动工作原则1
因工作需要,公司所属各部门可申请在公司内部调配人员
非工作需要或无特别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医院需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人员调入部门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只有在岗位空缺时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调动审批手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员编制,经总经理,院方报院长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方部门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第五条调动程序(详见流程图)属跨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批
第六条注意事项1
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时要调动理由要详实,部门意见和领导签字必需齐备
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调动申报材料,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
各部门要按时办理已批准调动人员的调动手续,保证随转各项关系到位,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员工调动申请表申请调动人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入企时间原薪资现薪资估计调动时间申请时间调出部门调出岗位调入部门调入岗位调动原因申请人签字调出部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调入部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人力资源部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领导签字日期:人员调动通知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调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