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为了对公司承接的监理业务根据法律法规、法律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力求实现项目建设的质量目标,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一般内容1. 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质量保证条件,确认分包
2. 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3. 督促承包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 组织与建立监理项目的质量监控体系
5. 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控制
6.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二条 质量监督检查依据1. 国家及有关部门及监理项目(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质量的法规及质量监督文件和规定
2. 承包合同中有关业主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条款
3. 设计文件
4. 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5. 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 经过批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第三条 质量管理责任1. 实行公司和项目监理组织两级质量责任制
2. 公司负责人对监理质量全面负责,项目监理组织具体负责项目质量管理,3. 公司一级对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是:选派适应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监督检查项目监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必要时包括外聘的咨询人员)协助解决项目监理中的具体质量问题,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程序和规章办法
4. 项目监理组织的质量责任是:根据有关质量控制的依据具体负责质量监理
第四条 质量管理组织保证1. 根据公司业务进展需要招聘监理人员,视项目需要,聘请质量监理咨询人员
2. 组织公司监理业务人员学习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熟悉现行质量管理和验收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3. 加强质量管理,明确各岗位和有关人员质量责任制
4. 明确质量管理的信息流程
第五条 监理组织质量监控准备1. 建立和完善组织,形成有效的质量监控组织保障
2.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相应的实施细则,为有计划进行质量监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 设计阶段质量监控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