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规章制度第一章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对再生资源回收的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展,防止资源流失,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进展,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及处理,能够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材料及制品、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旧车船及其拆解品,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木材及木制品,作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物品、残次品,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应当有利于资源的节约,节能减排,进展循环经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容貌,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第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环保回收、集中交易的原则,建立法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 第五条 严格实行站点废旧物资限时存放制度,避开造成二次污染。再生资源临时回收站点存放的回收物品,必须进场、入室、无外溢、无渗漏、无明显臭味、无占道堆放现象,不得露天存放,并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干净,当日回收的物品必须在当日 20 时至 24 时内运离回收站点。第六条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安装监控设备,保存资料。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条 公司遵守本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 公司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五条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