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办〔2025〕74 号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为推动和法律规范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公厅修订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发布的《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和法律规范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是指对农业部依法实施,由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统一受理和回复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并实行全程跟踪、督查督办
第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农业部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及时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遵循“便民、高效、法律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的优质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领导小组,作为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领导机构,在部党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讨论制定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的基本制度;(二)确定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的行政许可事项;(三)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办)是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机构,承担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一)拟定行政审批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