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 1 总则 1
1 本办法适用于凯嘉集团公司 2025 年 9 月面对社会招聘的各类管理和技术人员
2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今后招聘的有关人员在试用期内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2 试用期 2
1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定为 3—6 个月
3 个月期满时,进行转正评定,不合格者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2 试用期内,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和下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试用员工进行相关调查,如发现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隐瞒造假,立即中止试用
3 考核原则 3
1 坚持能力潜力为主,业绩为辅的原则; 3
2 坚持考核标准细化量化的原则; 3
3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4 成立考核领导组 4
1 集团公司成立以总裁为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为副组长的考核领导组,由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集团各处室试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2 集团下属各子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的考核领导组,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5 考核权限 5
1 集团公司对各处室试用人员的考核权限:一般人员的考核人为各处室负责人,任职管理人员的考核人为总裁(生产管理中心试用人员考核结果须生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加注意见)
2 各子公司对试用人员的考核权限:一般人员的考核人为部门负责人,中层、基层任职管理人员的考核人为分管领导,高层任职管理人员的考核人为总经理
3 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6 考核办法 1 考核采纳百分制
考核项目分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三个部分,分别占 30 分、40 分、30 分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主要通过工作任务及承担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考核
1 职业道德内容及权重 6
1 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5 分)
2 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