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参建本项目的各专业分包单位,主要包括:水电安装、土石方、降水护壁、防水、保温、电梯安装、铁花栏杆、塑钢门窗、防火门、入户门、遮阳卷帘、精装修、外墙涂料、外墙石材、新同风系统、泳池施工单位等,严格执行各分包单位统一由总包单位管理的原则,所有单位必须认同并接受本管理制度,进场后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一、基本条例 1、乙方进场前必须将相关单位资质资料、项目管理团队配置资料、材料设备清单、施工进度计划、各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监理公司还需报送合同复印件)。2、进场后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入场三级教育、办理信息卡、工人卡等,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护现场所有成品和半成品,无条件配合总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总包单位有权对无证人员进行清理出场。3、对不能胜任本工程管理要求,不服从甲方监理正常监督管理或常常故意顶撞监理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4、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工程监理例会,周工作汇报(进度计划)于例会前二日书面报送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统一编制周进度计划报送于甲方项目工程部;每月底应报下月计划于总包单位,仍由总包单位统一编制月进度计划报送于甲方项目工程部;如每周计划与月进度计划未按期完成,甲方有权对未完成项每拖延一天处 200—2000 元罚款.除参加上述监理例会之外,分包方还应根据总包方的要求按时参加其工程例会。5、乙方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乙方人员参加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5000~50000 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直接在结算中扣除。若乙方人员发生群体斗殴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限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本工程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判,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与相关损失(由甲方从乙方工程结算款或进度款中扣除)。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资料报总包机监理备案)。8、各专业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工期要求并确保验收合格,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则由乙方向甲方按 2000 元/日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七天的,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