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调度集中是调度中心(调度员)对某一区段内的信号设备进行集中控制、对列车运行直接指挥、管理的技术装备。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是综合了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和现代控制技术,采纳智能化分散自律设计原则,以列车运行调整计划控制为中心,兼顾列车与调车作业的高度自动化的调度指挥系统。 1。1 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是铁路现代化的重要技术装备,是现代铁路综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铁路的新型运输组织形式。必须与我国铁路路情紧密结合,做到以 DMIS 为平台,以调度集中为核心,以行车指挥自动化为目标,实现铁路运输指挥的现代化。 1。2 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采纳计算机分布式网络控制技术、信息化处理技术,将列车运行调整计划下传到各个车站自律机中自主自动执行; 在列车运行调整计划的基础上,解决列车作业与调车作业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冲突,实现列车和调车作业的统一控制。 1.3 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在信号设备控制与行车指挥方式上仅设有分散自律控制与非常站控两种模式。系统分散自律控制时,只有控制指令不同来源,没有中心与车站控制权的转换;非常站控为车站人工控制方式,中心不具备直接控制权,系统完好时应具备 DMIS 功能。 1。4 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适用不同牵引动力、运行速度、运量、线路类型的区段与枢纽地区,可实现不办理客货运业务、调车作业量较小、列车和调车进路由调度中心远程控制的车站行车岗位无人化(简称无人车站,下同)。 1。5 本技术条件(暂行)规定了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调度集中或系统)的基本原则、基本功能、系统构成和技术要求,可作为系统研制、工程设计的依据,运营和维修部门也应参照执行。2.基本原则 2。1 调度集中对车站实行分散自律控制时,联锁关系仍由车站联锁设备保证.实现各种功能时,应保证既有联锁关系的完整性。 2.2 调度集中与车站联锁的接口,应按继电联锁和计算机联锁分类,采纳统一标准。接口应不影响车站联锁的安全性。 2.3 系统所需现场信联闭设备信息均应从车站联锁设备以及 DMIS 系统获得。对DMIS 系统未包含的信息,由调度集中扩充解决. 2.4 实施调度集中的必要条件是车站具备集中联锁(继电联锁和计算机联锁)、区间具备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 2。5 调度集中不改变既有联锁场间(含独立车场、独立调车区、无联锁区)的联锁照查条件.调度集中在排列相关进路时,也必须受这些条件的约束,相应操作通过调度中心或车站车务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