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脸汇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合同刷脸支付产品代理合同甲方(平台提供方):浙江华脸汇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鹿城路 133 号 1004 室 03 号执照号:91330300MA2H9WL49G电话:15356878104乙方(代理方):地址:身份证号或执照号:电话:甲方授予乙方软件产品的代理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软件的代理商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商资格(一)由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经销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产品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二)有销售代理产品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咨询服务
(三)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有能力开拓软件销售渠道
(四)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代理产品及期限(一)代理产品: 刷脸支付系统 (1) 一级代理费用陆万捌仟圆,免费赠送三十台刷脸设备,代理费基础服务率为流水总额的 0
22 % (指导商户基础费率 0
38%);(2) 二级代理费用肆万捌仟圆,免费赠送二十台刷脸设备,代理基础服务费率为流水总额的 0
24 % (指导商户基础费率 0
38%);(3) 三级代理费用贰万捌仟圆,免费赠送十台刷脸设备,代理基础服务费率为流水总额的 0
26 % (指导商户基础费率 0
38%);(二)乙方有效流水金额每累积增长一千万元,甲方返还 10%代理费;最高返还代理费的 50%
(三)代理期限:甲方授权乙方为“ 代理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一)甲乙双方签定本代理协议后,确认乙方为正式合作商及其级别
(二)向乙方报备相关业务的风险情况,提供相关业务信息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宣传资料,指导协调乙方的销售行为,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