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法律规范一、 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机密,珍视企业荣誉,爱护公司财物。 4、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职其它公司的职务. 5、 公司不允许员工之间谈论个人薪资问题,违反此规定之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 员工对工作应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上班期间应全力以赴,不得聊天闲谈;不能阅读与工作无关的读物; 三、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竭诚努力,恪守尽职,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四、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场所内,接待或会见与工作无关的亲戚、家属或朋友;如确有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批准,在指定地点会见,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否则按事假处理;五、上下长幼有礼有秩,尊敬上级、尊重前辈、团结友爱、协力互助;各级领导及主管人员更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员工齐心协力,高效高质地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并不断加强自身的素养和修养,努力提高工作士气和满意度水平。 六、 接听电话必须专业、法律规范、热情、大方。电话铃响三声内,必须有人接听;接打电话要尽量简明扼要。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打与工作范围无关的私人电话。如有急事,应尽量缩短,不得超过三分钟; 七、 严谨操守、廉洁自律,树立和维护个人良好职业道德和品行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2、 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露; 3、 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4、 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业单位的任何馈赠、回扣及贿赂;不得化公为私,奸守自盗; 5、 非因工作职务之需不得动用公物、挪用公款; 6、 不得假借职权便利,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7、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查找或擅用他人用品、物件等; 8、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之文件、账簿表册及来往函件等; 9、 未经许可或因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10、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的财产、用品及重要文件、资料等带出公司或外借、转印、复制、私自留存等; 八、 坚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1、 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不旷工。 如有上述现象出现,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凡已领工装及胸牌的员工必须着工装并佩戴胸牌上岗, 其他员工需按公司的相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