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电脑管理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电脑管理,确保电脑安全正常使用,有效地利用电脑及外围设备,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同时减少电脑硬件设备维修费用,现结合本公司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列入管理的电脑及硬件设备,包括公司配备的用于办公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外接 CD-ROM、不间断电源等外围设备
第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四条 领用电脑时应填写电脑配备档案,记录配件情况、使用人变更情况、维修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的电脑应置放在通风、干燥,无直射阳光或阳光直射较弱的地方,并按正常操作程序操作;每天下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电脑设备电源,由于操作错误造成机器故障的,由使用人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第六条 严禁在电脑运行时搬移或挪动,如由于搬移或挪动而造成机器损害及故障的,将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第七条 严禁在电脑上装载游戏软件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如已经在电脑里面装载此类软件的,应及时卸下
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增添、修改软件,可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统一落实
第八条 各部门员工,只能使用电脑里面的软件,严禁私自修改软件内容或配置,特别是系统配置软件和批处理软件
第九条 任何人员上班时间,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公司电脑播放与工作无关的 CD、VCD 及 MP3 等
第十条 各部门员工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严禁私自带领外来人员到公司办公室使用公司电脑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的电脑及配件由行政人事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统一调配
未经行政人事部门同意,各部门之间、各员工之间不得擅自调换电脑及其配件
第十二条 各部门员工未经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同意,严禁私自拆装电脑硬件及设备
假如发现电脑经拆除后的配置跟原配置不相同,将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部门负责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