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的管理,掌握其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以下简称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的办公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经营管理,行政办公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 1000 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办公用设备、工具
特别规定办公所用空调、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传真机、打印机、碎纸机等均属办公固定资产范围内
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低于 1000 元,使用期在 1 年以下,不列入固定资产范畴内的各种工具、用具和物品
办公用品指各办公部门所用日常消耗办公品
第三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办公资产的实物管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统一监管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职责: 1
行政人事部、采购部(库房)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购入领用、使用、处理后等做好分类,统一编号登记数量帐和实物帐,登记台账
做到账、物相符
公司行政人事部同财务部进行定期盘点,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达到帐、物相符
对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严重者给予处罚
每月定期统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使用需求情况,统一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后由采购部购买办公用品
严肃纪律,严禁出现擅自赠送、变卖、挪用办公资产的行为和恶意破坏办公资产的现象
第五条 办公资产使用部门责任: 1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资产的管理、保管工作,要文明、节约使用,严禁出现恶意破坏现象
若设备、工具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申告报修
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有保管责任,要防止其丢失、损坏,并配合办公资产定期盘点工作
办公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行政人事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