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 提高认识 适应经费管理新常态在 2025 年全校中层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佘朝文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从顶层设计开始,国务院及湖南省有关部门相继修订或新出台了有关加强财务改革、完善财务监管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经费的收支管理提出了越来越法律规范、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使我国的经费管理步入新常态。这就要求学校内部依法履行财务监管职能的财务部门和经费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法律规范完善自己的经费监管与使用行为,积极面对与适应高校经费管理的新常态。一、 我校在经费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我校的各种检查、调研所反馈的情况及学校财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的现象来看,我认为我校在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有关财经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校内有关经费管理制度不法律规范、不健全近几年上级有关部门接连发布的一系列有关教学科研经费管理、财务政策等财经法规。这些法规往往仅停留在学校的职能部门,或虽做了转发,但各单位并没有组织学习,让广阔教职员工了解新的政策法规。同时学校对部分上级文件规定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或者虽有相应的规定但内容模糊、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甚至与上级文件相抵触,而且还有部分经费开支项目学校根本就没有做出规定,导致在经费的开支上常常出现各种不合规的现象。这既给老师们的财务报销带来不便,又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带来困扰。 第二,我校个别单位存在乱收费现象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5〕655 号)和《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25﹞648 号)文件精神,学校面对学生的收费项目,必须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并获得审批、取得收费许可证,否则一切收费均属违规行为。目前我校获准的收费项目主要有学费、住宿费、各种考试考务费、补考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费以及课外根据自愿非营利原则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收取的培训费等.据了解,我校个别单位存在以各种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的不良现象(如收取毕业论文答辩费等)。这种行为不仅违规、甚至可能触犯刑律,更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 第三,专项经费执行率偏低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42 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 2025年省...